(新增:影片)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33巷內,今日凌晨3時許民宅冒出火煙,消防局獲報派遣多輛消防車及救護車輛趕往,其中一輛消防車在行經漢生東路、中山路一段時,遭到行經的轎車撞上,消防車再失控撞斷號誌桿,造成2名警消與轎車駕駛受傷,3人皆送往亞東醫院救治,所幸都沒有生命危險。警方調查,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國光分隊,編號「國光16」的水源車,由陳姓警消(30歲)駕駛,行駛漢生東路東往西方向,在鳴笛且有閃警示燈號的情況下通過路口,但遭到從中山路一段北往南方向,由林姓男子(34歲)所駕駛的轎車撞上右側,消防局水源車失控衝上分隔島,撞斷紅綠燈號誌桿,而轎車車頭嚴重變形,擋風玻璃碎裂,現場交通一度受阻。現場其他警消發現同仁遇上車禍,緊急調派救護車到場,發現水源車上3名成員中,駕駛陳姓警消(30歲)鼻翼右側有約2公分撕裂傷、尤姓警消(32歲)則是左手肘及左腳膝蓋疼痛,而肇事轎車的林姓駕駛(34歲)左額頭有10公分撕裂傷,左手肘有擦傷,現場3名傷者意識清醒,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初步調查,消防車陳姓駕駛及肇事轎車的林姓駕駛2人驚酒測後酒測值均為0,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相關監視器發現,消防車行經該路口時雖然是紅燈,但有鳴笛閃燈且車速有減緩,而林姓駕駛雖然是綠燈情況通過路口,是否未聽到消防車響警笛而未禮讓還到後續責任歸屬時釐清。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的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突發中心游宗樺、莊淇鈞/新北報導)發稿06:23
更新13:24 報導來源:蘋果日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