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女子指控樓上的鄰居林女,長期故意製造噪音,例如敲打地板、奔跑、跳躍、跺腳、大力走路、拉椅子等,害她失眠焦慮,連警方勸導開單也無效,因此提告求償;雖然林女否認,但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調查,從一○三年到去年,警方已勸導十次,林女仍發出噪音,嚴重影響陳女居住安寧,判賠十萬元,全案可上訴。
陳女提告指出,林女的小孩不斷跑跳或拿木頭椅子敲打地板、大人也故意拿椅子敲打或拖動椅子製造噪音,深夜十一點,主臥房還有重物砸落聲,兩年半來已請警方勸導,但仍然沒有改善,反而警察走了之後,對方還加倍以噪音報復。
陳女說:「對方已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但至今仍未改善,希望法官還給我們公道!」
樓上住戶駁 沒故意
林女反駁說,她家只有一對年幼的雙胞胎姊妹,身材矮小、瘦弱,不可能故意跑跳、踱步,家中有鋪設橡膠地板或床墊,縱使大人搬動椅子或拿起椅子大力敲打,不致發出噪音,沒有故意製造噪音等情事。
法官指擾鄰逾容忍範圍
不過,法官向警察局調閱資料確認,從一○三年十月至去年十二月止,警方總計上門勸導改善十次,陳女因噪音而失眠,有醫療收據影本為證,認定林家以奔跑、跳躍、跺腳、大力走路、拉椅子、敲打等方式製造噪音,持續期間甚長,超越一般人能容忍範圍,已達妨礙居住安寧程度,判賠十萬元。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