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莊景忠於去年4月,酒後開車闖紅燈撞死李姓婦人,可惡的是,他犯後2個月,竟還酒駕上路,李婦的2名女兒除對莊男提告,並展現大愛精神,幫母親完成遺願,捐贈1組自動心肺復甦機給台北市消防局,希望幫助更多人;新北地院法官斥責莊男不顧他人生命安全,判他賠償1018萬餘元。
李婦的2女兒昨透過律師低調表示不願受訪;據查,莊男是瀚鴻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去年4月2日清晨5時許,他酒駕行經新北市板橋篤行路2 段與存德街路口時,竟闖紅燈把早起晨運、走在斑馬線上的李婦撞死,4名正在吃早餐的學生,見義勇為上前攔阻,警方到場測得酒側值達0.56毫克。
可惡的是,莊男犯後不知悔悟,6月間竟再度酒駕,所幸警方發現,將他逮回,未釀成傷亡,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他4個月徒刑;他撞死李婦部分,法院斥責他惡性重大,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刑4年6個月。
據了解,李婦的2名女兒中,小女兒從事編劇工作,曾入圍金鐘獎戲劇節目編劇獎,她跟姊姊,從父親過世後,與母親相依為命,原本約定要到日本旅遊、泡湯,但這個願望,卻遭無情莊男摧毀。
2姊妹忍住傷痛,想到母親平日熱心公益,原本就有計畫捐贈救護器材,卻遭逢此劫不幸過世,姊妹倆一直牢記母親遺願,捐贈1組自動心肺復甦機給消防局,展現大愛精神。
2姊妹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斥責莊男在警局製作筆錄時,對員警及家屬仍能笑笑以對,一派輕鬆與友人閒聊,毫不在意,令被害家屬怎能接受;2人還指,政府為嚴懲酒駕,已加重處罰,並三令五申宣導酒駕害人害己,仍有人無視他人安全,駕駛一部殺人機器在馬路上行駛,這種無視法律之徒十分可惡。
莊男則主張,法院應考量李婦身體健康,來判斷精神慰撫金額;法官認為,莊男明知酒後注意力、操控力及反應能力均下降,不顧他人生命安全,酒駕闖紅燈肇事,害李婦無辜喪命,判賠合計101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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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