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提出「市立殯儀館火化場及骨灰骨骸存放設施回饋地方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昨天在市議會二讀通過,回饋範圍明訂殯儀館所在地的板橋區新海里、火化場所在地的三峽區溪北里,其餘回饋里以距離計算列為附表,因應未來可能的「里」區域變動。
原為每年每戶500元健保補助 今將再討論
對於回饋對象以「里」取代原先的「家戶」,並設立管理委員會審核各里提出的回饋經費使用計畫,板橋區籍市議員王淑慧批評走回頭路,市議員許昭興也質疑有選舉綁樁之嫌,今天將再討論。
這項自治條例在民國一○五年實施,由民政局編列預算,每年補助每戶五百元健保補助費,總金額三百多萬元,修正草案第四條明訂按殯儀館及火化場實際總收入的百分之十提撥回饋金,民政局長江俊霆說,依前兩年的實際營運金額,每年提撥回饋金約一千七百萬或一千八百多萬元。
修正草案也明訂回饋里別,民進黨籍王淑慧認為,各里的區域範圍隨時可能調整或分割,經協調後,通過條文明訂殯儀館所在地的板橋區新海里、火化場所在地的三峽區溪北里,其餘依殯儀館、火化場一定距離內,以附表表列。
表列的殯儀館基地周圍五百公尺範圍內,包括板橋區吉翠、德翠、中正、宏翠、朝陽、新翠、仁翠、幸福、港尾、文德、新生里;火化場基地周圍一千六百廿公尺範圍內,包括三峽區溪東、龍埔里;土城區祖田、頂福、頂新、沛陂、頂埔里;樹林區東園、北園、柑園、南園等里,適用回饋金。
至於回饋金分配方式及使用項目,民進黨籍許昭興主張直接分配到家戶,反對以「里」為單位回饋,她要求記名表決,但最後因會議時間已到,議長蔣根煌裁示今天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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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會 2月5日下午3點20分主席宣布開會時出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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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會昨天討論「市立殯儀館火化場及骨灰骨骸存放設施回饋地方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記者何玉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