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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3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閒置多時的板橋第二運動場游泳池及相關建物(救國團舊址),原本打算整建後委外經營,卻屢屢找不到廠商,市府體育處重新規劃,決定先拆除後再朝BOT營運,並參考國外將運動中心結合商場的方式委外經營。人口多達五十五萬多人的板橋區,可望擁有第二座公辦民營運動中心。
以健身房、韻律教室、飛輪教室為主
體育處申請報廢拆除板橋第二運動場游泳池暨建物,改建為第二運動中心的提案,昨天在市政會議通過,將送市議會審議。體育處長洪玉玲表示,拆除後的空間約有三千平方公尺,規劃朝BOT方向推動,依國民運動中心2.0計畫,招商興建包含民眾使用率較高的體適能中心(健身房)、韻律教室、飛輪教室的運動中心,但規模比目前的國民運動中心小。
教育局長張明文指出,板橋第二運動場游泳池暨建物共包含一棟三層樓建物跟一座戶外游泳池,二○一七年在救國團的租約到期後,原本計畫以ROT(Reconstruction重建、Operation營運、Transfer移轉)改建成小型運動中心,但因為建物老舊及整建不確定的因素多,三次招商都未成功,地方民代催促活化利用,勿讓黃金地段的空間閒置浪費。
運動中心2.0計畫 朝BOT營運
洪玉玲表示,考量游泳池及頂樓建物已達最低使用年限,修復不符合經濟效益,為了增加土地的使用價值,決定報廢拆除,基地位於板橋區精華地段,荒廢很可惜,但採OT興建國民運動中心的方式,興建成本高達六.五億元,財政難以負荷。
她指出,由於地段具有優勢,若能多元使用並結合商場規劃,有助提升經營效能,也增加招商的誘因,若能順利招商,四年內就可看到成績。
<p>救國團租約終止後,板橋第二運動場游泳池及相關建物顯得老舊荒廢。(記者何玉華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