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第二到第五名投標廠商
〔記者陳心瑜/新北報導〕連結淡水及八里的淡江大橋主橋段(第三標)工程,去年起七度因「零投標」而流標,公路總局為提高廠商投標意願,將於三月十三日第八度開標時,發給第二到第五名的四家評分合格投標廠商各兩百萬元獎勵金,這在國內工程標案相當少見,並放寬十多項條約內容,若順利標出,淡江大橋可望於二○二四年完工通車。
學者:設計超出預算應檢討
對此,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黃瑞茂表示,相較於這件預算不斷增加、高達一二五億的重大工程,兩百萬獎勵金已非爭議重點,政府應檢討為何在當初競圖時,讓遠遠超出預算的工程設計得標?相關官員未善盡把關責任,如今才因工程執行艱鉅,導致沒有廠商願意投標,結果還要發獎勵金請廠商來。
淡江大橋連接八里、淡水,全長約十二公里,第三標主橋段工程因為廠商覺得預算金額少、工期短、施工風險高等問題,從去年一月至今已流標七次,公路總局只得不斷放寬條件,工程預算從八十五億元陸續增加到目前一百廿五億元,工期也從原先四十八個月延長到六十八個月。
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長吳昭煌表示,三月第八度開標公告中,工程設計、施工規範及預算工期都不變,仍維持一百廿五億元預算、六十八個月工期,但這次得標廠商除外,其它經過評選合格的第二至第五名參與投標廠商,各可獲兩百萬獎勵金。
對於外界質疑為何「陪榜」的廠商反而獲得獎勵金?不願投標的業者會因兩百萬元就競標?吳昭煌解釋說,得標的廠商只要妥善進行風險控管,就能從一二五億元工程款中獲取應有利潤,兩百萬元獎勵金看似不少,但不會有廠商為了賺這筆錢而貿然投標,萬一得標就必須繳交履約保證金,不履約要沒收保證金,合格的廠商不會貪小失大。
吳昭煌表示,這是公路總局首度在工程招標中發放獎勵金,依據「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作業要點」實施,提高廠商投標意願、降低廠商備標成本。
他說,廠商擔心的工程風險等問題,已在契約載明行政協助方式,施工期間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淡水河捕鰻漁民抗議、東北季風強勁或天雨必須暫停施工等,都可辦理工期展延;營建期間,物價指數波動改採個別項目計算調整款;至於職安問題,因主橋最大跨徑達四百五十公尺,主塔高兩百一十一公尺、近七十層樓高度,施工風險很大,廠商若已依規定作業仍發生職災,公路總局會向勞安主管機關說明。
淡江大橋工程共分三標,第一標工程已在前年十一月竣工,第二標工程分別位於八里端與淡水端,正在進行中,第二標工程預計二○二○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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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橋完工示意圖。(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