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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記者蔡政珉、鄭名翔/綜合報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前天於縣議會二讀大會激烈討論,經投票表決後,最終以九票同意、廿五票不同意,全案再度被退回。但當天,縣內卓蘭鎮一四○縣道又發生一起石虎路殺事件,令人惋惜,也與草案被退回形成強烈對比,且當天為六月四日,也被保育人士形容為「石虎的六四事件」。
苗縣府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昨天證實六月四日石虎路殺消息。自然生態保育科表示,事發時間為當天早上六點多,地點為一四○縣道西往東一二三‧五公里至一二四公里之間。
自然生態保育科指出,因遺體慘不忍睹,已經無法分辨性別,只能判定為年幼石虎,由民眾直接送往屏科大做後續研究使用。有保育人士指,被路殺的石虎應該不超過出生應該不超過一個月,可以說剛睜開眼看見世界就被迫永遠離開。
因事發地點距離之前爭議不斷的大安生態濕地公園不遠,引起保育人士與生態觀察人士批評「石虎保育條例沒過、消費石虎依舊」。
事發當天是六月四日,更有人形容說「這是石虎的六四事件」,希望一隻年幼石虎的生命,能喚起各界對於石虎保育的重視,畢竟研究推估目前石虎僅存五百隻左右,而大部分應棲息於苗栗縣淺山地區,若苗栗縣不重視,要談石虎保育將非常困難。
<p>「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被議會退回當天,卓蘭鎮一四○縣道又發生一起石虎路殺事件。(賴玉菁提供)</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