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舉白布條抗議,希望法院撤回縮路的命令。(記者鄭名翔攝)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造橋鄉通往鄭漢步道的必經小徑,同時也是附近5戶居民唯一的聯外道路,已使用超過50年,但日前地主以安全考量為由,擔心若發生車禍地主要負連帶責任,因此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收回私人土地。
而法官依據早年土地交易資料,認定居民僅有2.5米的道路使用權,要求造橋鄉公所必須於5月2日前拆除20平方公尺的柏油路面,讓原本只有4米寬的道路限縮至2.5米。但造橋鄉公所痛批法院判決忽視道路安全,拒絕拆路,將提抗告。
附近居民說,當地雖然僅住20幾人,但有年邁、行動不便的長輩,萬一縮路後救護車無法進入,遇到緊急狀況恐難挽救,他們憤而拉白布條抗議,高喊「要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地主:解決安全問題 公所應另闢路
地主則認為,這個路段原本就常發生車禍,而且依據早年土地交易,附近居民僅有2.5米的道路使用權,若要徹底解決道路安全問題,因由鄉公所另闢道路。
造橋鄉長黃純德不滿地說,法院的判決等同讓當地居民無路可走,「公所只有鋪路,沒有拆路的道理」,而且鄰近土地皆屬私人,又為陡坡,難徵收闢路。黃純德說,將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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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橋鄉長黃純德說,公所向來都是鋪路,沒有拆路的道理。(記者鄭名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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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連結鄭漢古道的必經道路,現約4米寬,只能供一輛汽車通行,若再限縮,居民出入恐更加困難。(記者鄭名翔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