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最近舉辦中小學校長會議,縣府「還編款」設算方式改變,引發不少校長怨言,認為學校「開源節流」繳回的賸餘款愈多,還編款反而愈少,省吃儉用的學校好像被「懲罰」,以後乾脆花光算了,一些校長擔心問題會漸浮現。
縣府主計處長陳榮貴強調,學校預算財源99.9%都是以縣款支應,學校自有收入不到1%,因此學校年度預算賸餘多為縣款撥充數的賸餘,並以人事費賸餘為主;為鼓勵學校開源,如屬學校自有財源,例如場地租借收入支應者,賸餘將全數還編給學校。
中小學校「還編款」機制是苗栗縣特別的設計,學校將年度賸餘、收入繳回縣府後,相隔1年可再全數還編給學校,例如105年賸餘、107年可全數還編;但日前中小學校長會議,因縣府主計處有新的設算公式,引發許多校長質疑。
苗栗縣校長協會理事長、縣立苑裡高中校長張逢洲表示,依新算法,還編款區分不同級距,10萬元以下100%還編,10萬至50萬元還編率降為25%、50萬到100萬元10%,超過100萬元只剩5%。張逢洲以苑中為例,1千多萬元只還編85萬元,繳愈多、領回比率愈少,會讓各校有被「掠奪」的感覺,建議應採等比率辦理。
他表示,許多學校會盡可能節省不必要開支和業務費,希望積存,將來增購設備就可動用還編款來支應;如按新算法,各校可能在年底就想辦法把錢花光,縣長徐耀昌得知後也覺得有必要檢討。
主計處指出,為解決超額進用身障人員無經費可用的窘境,並確保學校電腦設備運作順暢等,縣府籌編107年學校概算時,以「移緩濟急」理念,調整還編設算機制,將資源分配到較貧乏的小校,各校並無經費短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