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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5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市地政事務所對面空地,目前為苗栗縣政府所有的免費停車空間,但常有車輛長時間佔用,導致洽公、臨停車輛無處停放,讓民眾十分困擾。縣府地政處表示,今年將編列經費,擬於明年規劃為收費停車場,但因頭份市公所曾對此地提出規劃為停車場使用需求,未來仍希望公所承購後,依停車用途規畫使用。
頭份公所爭取設立 所有權屬縣府
縣府地政處長陳錦珠表示,一九八一年頭份市地重劃時,公所爭取該兩百廿二坪土地作為平面停車場,因此縣府規劃為公共設施用地,限於停車空間使用,但因公所稱未編列相關經費,所以遲未承購,所有權仍為縣府,由縣府委託頭份地政事務所協助維護管理。
這塊縣有地位於忠孝一路及忠孝二路口,提供廿三格小型停車格及一身障專用格,因鄰近地政事務所及頭份市立游泳池,附近停車需求大,但屢有民眾抱怨,常有車輛長期佔用免費車格,導致車位輪轉率低,許多洽公民眾停車不便。
縣府擬編預算 公所:短期無力承購
地政處重劃科指出,該土地仍須由公所承購,但在此之前為提供民眾方便,先開放免費停車;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縣府擬編列預算,將規劃作為收費停車場,未來待公所有足夠預算後再售出轉移。
頭份市長羅雪珠表示,目前市庫財政不算寬裕,且尚有許多具急迫性的政策持續推動,短時間無多餘經費承購該筆土地,未來再視財政狀況評估。
<p>頭份市地政事務所對面空地,目前為苗栗縣政府所有的免費停車空間,縣府擬於明年規畫收費,後續待公所承購。(記者鄭名翔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