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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苗縣超勤津貼上限分級 內勤警批不公 – 我是在地人

〈北部〉苗縣超勤津貼上限分級 內勤警批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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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1萬7 警局分級控管

〔記者彭健禮、鄭名翔/綜合報導〕苗栗縣長徐耀昌體恤外勤員警辛勞,授權苗栗縣警察局於預算規模內,超勤津貼由一萬五千元,開放至上限一萬七千元,警察局也制訂分級控管,引發外勤單位的內勤員警抱怨,他們除自身行政業務,也需貼補外勤工作,卻被排除在上限等級外,認為警局分級劃分不公。

內勤警:需支援外勤 卻被排除

警察局說明,外勤同仁超勤津貼提升至一萬七千元,是在年度超勤津貼預算不增加的範圍內執行,警局參卓各單位勤、業務,繁重程度及參考各縣市警察局作法,劃分各級人員級數及金額,讓實際執行外勤人員有感,此作法獲多數同仁支持。

警局:與外勤仍有別 可換休

警察局指出,內勤人員諸如各警分局內勤一至五組、刑事警察大隊及交通警察隊業務組,都是輪休週六、日,且上班時間有八小時辦理內勤業務,但為因應臨時治安或交通等狀況需要,警力不足時規劃支援執行外勤勤務,其支援與外勤人員執勤態樣有別,所以維持超勤津貼一萬五千元。警局肯定內勤同仁的辛勞,若有超過的時數,也可換為補休。

警察局訂分級控管,第一級為可報請到上限一萬七千元者,對象為警察局正、副主官、主任秘書、督察長、各警分局長、副分局長、各駐區督察員及實際擔服外勤勤務分駐(派出)所、警備隊隊員,及警察局刑警大隊、交通隊、保安隊、少年隊、婦幼隊員警。刑警大隊的第一、二組及交通隊的交安組、業務組等外勤單位的內勤,被分為第二級,每月超勤津貼上限為一萬五千元。

提升服務 頭份所重劃勤區

另,頭份派出所去年受理民眾報案件數一萬零三百九十件,為全縣最多,為提升服務品質及效率,重劃頭份派出所勤區,將頭份市上、下興里移交尖山派出所,土牛里則劃歸斗坪派出所,昨天起生效。

  • 頭份派出所昔為全苗栗縣第一大所,案件量大,勤務吃重。 (記者鄭名翔攝)

    頭份派出所昔為全苗栗縣第一大所,案件量大,勤務吃重。 (記者鄭名翔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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