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泰安鄉一間溫泉會館邱姓客務經理,於去年6月13日下午3時許,因不滿莊姓接待員工作表現,在溫泉會館辦公室對莊姓員大罵,出口說「妳再白目一點」,莊姓接待員不滿,提起公然侮辱告訴,苗栗地院法官認為,雖然邱男稱當時只有兩人在場,但辦公室屬於「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場所,依公然侮辱判處邱男罰金5000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男於案發當日,因不滿莊員工作表現,辱罵莊員「妳不是啞巴嘛」、「妳是白癡還白目」、「妳再自目一點」等語。雖然邱男於偵訊中表示當時只有兩人在場,但是法官認為,辦公室屬可供「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地點。
法官指出,事發辦公室是溫泉會館員工辦公及進出打卡之地點,邱男行為已經構成滿足要件,且邱男也承認辦公室的確可供員工出入,並未否認。法官認為縱然當時就算沒有其他人員在場,聽聞到邱男辱罵莊員,仍構成觸法要件。
法官也調閱錄音光碟,證實當時邱男的確對莊員出言不遜,而其他員工也證稱,事發辦公室的確是供10名以上員工打卡地方,並且是會館相關員工能自由進出場所。
苗栗地院法官根據上述理由,判處邱男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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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會館經理在員工辦公的空間裡大罵員工,雖然當時只有當事人雙方兩人,但因空間仍屬「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場所,所以依公然侮辱判處罰金。(資料照,記者彭健禮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