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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8
〔記者張勳騰、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議會定期會昨天進行縣長施政報告,縣長徐耀昌將南庄鄉歐式建築格拉斯飯店等相繼進駐,列為重要觀光政策。縣議員陳光軒、曾玟學等人卻質疑「格拉斯」業者以一般住宅名義興建飯店,且主體建物已蓋得差不多,有先斬後奏、規避環評之嫌,要求苗栗縣府做好把關工作。
徐耀昌指依規定辦理 業者未回應
徐耀昌回應,目前業者尚未申請變更飯店,會請相關單位前往現勘,一切依規定辦理。記者多次電話聯絡「格拉斯」負責人,但皆未獲回應,無法取得業者對此事的看法;施工廠商對此議題拒絕回應。
徐耀昌在施政報告中指出,苗東地區是苗縣觀光潛力股,在泰安鄉汶水湯元、山河境二家國際溫泉度假飯店,以及南庄鄉歐式建築格拉斯飯店相繼進駐後,更將如虎添翼,開啟在地觀光全新發展契機。
官員指環評法修正 集合住宅免環評
陳光軒發言肯定苗東地區是觀光潛力股,但徐耀昌所提的「格拉斯觀光飯店」進駐,卻屬於丙種建築用地,是永和山水庫上游的「水庫水源保護區」,依法必須先做環境影響評估,卻用自用住宅名義申請規避環評。他質疑,苗縣府明知業者要蓋飯店,連徐縣長也受邀參加動工典禮,但卻以住宅為申請名目,此風不可長,擔心未來所有業者都以此方式規避環評投機取巧,要求苗縣府依法行政。
縣議員曾玟學也指該飯店以一般住宅興建,佔地六百多坪、七層樓、有五十多間房間,質疑業者先斬後奏,規避環評,實在太離譜。
苗縣府環保局長陳華盛指出,環評法去年四月修正認定標準,以集合住宅名義興建,不需要環評。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表示,全案領有苗縣府核發建造執照,土地為丙種建築用地,用途為住宅,後續若變更為飯店使用,應先向飯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文化觀光局申辦興辦事業計畫,再向環保局提送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取得上述核准文件後,再向縣府建築主管單位審核建造執照變更設計,後續依飯店用途之使用執照申辦旅館登記。
黃智群指出,此案目前尚未完工、使用,尚無違規使用問題,若經查緝未經申請違法使用或未依核定使用類組使用,將可依建築法裁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興建中的南庄格拉斯歐式建築,遭苗縣議員曾玟學、陳光軒質疑,業者以住宅名義來蓋飯店,規避環評。(圖:曾玟學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