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6 環局:擬調高家戶垃圾處理費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一般廢棄物處理開銷,連續三年入不敷出,短絀近十四億元,數目龐大,讓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傷腦筋,正研擬因應對策。由於環保局考量清潔隊員辛勞與垃圾清運作業維持,不動人事支出,將不排除調高「隨水費徵收」的家戶垃圾處理費。
審計室提出檢討 要求縣府改進
苗栗縣一般廢棄物處理開銷,於二○一五年到去年底,每年短絀四億多元,累計虧絀十三億九千四百九十八萬餘元,被苗栗縣審計室提出檢討,要求改進。
環保局秘書蔡政勳指出,一般廢棄物處理的開銷,有十八鄉鎮市清潔隊員的人事支出、處理機器設備的新購、折舊等,其中清潔隊員的人事支出佔大宗,若扣除此項應可攤平,依審計室資料人事成本約四億元。
不會動人事支出 另謀對策改善
蔡政勳說,但清潔隊員是維持縣內垃圾清運順遂的重要一環,且十分辛勞,縣府不能因出現短絀就拿清潔隊員薪資開刀,已另研其他辦法應對。
由於一般廢棄物處理收入來源,為隨水費徵收的家戶垃圾處理費,調漲此一費用,減少收支短絀,成為環保局考量的辦法之一。蔡政勳指出,將視實際狀況考慮未來是否調高費用,提高收入。
環保局長陳華盛指出,苗縣隨水費徵收的垃圾處理費,原本為一度水為二.九元,四年前因其他縣市政府調整苗縣也隨之調整,目前收費標準為一度水三.七元。
研議事業廢棄物收費標準
另,審計室也點名苗縣目前對於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尚未訂定統一處理費用標準。蔡政勳說,現行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有兩種方式,一由縣環保局委託業者處理民間產生的事業廢棄物,例如建物拆除等產生非化學性有危害環境的廢棄物;其次為各鄉鎮市公所收取的民間廢棄物進入掩埋場。
蔡政勳說,目前環保局對委託業者,已有規定一公噸收取兩千三百元,但各鄉鎮市公所因掩埋場剩餘容量不同,收費標準要如何訂定?須先了解各公所意見,才能發揮提高收入、以價制量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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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處理廢棄物畫面。(苗縣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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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苗縣府撥補鄉鎮市公所清潔車畫面。 (苗縣環保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