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雲林縣38歲姜姓男子不滿王姓前女友要求分手,前往單親媽媽王女上班的檳榔攤,將她強押上車,載往雲林偏僻地區倉庫及嘉義的汽車旅館軟禁毆打,王女就讀高中的女兒為了救母,緊急PO文「爆料公社」協請網友提供消息並報警。王母的女兒與警方追蹤兩天,終於循線在雲林西螺果菜市場附近救出被打成貓熊眼、虛弱癱軟的王女。
警方8日上午接獲王女的女兒報案,指在檳榔攤上班的母親當天上午6點下班後未返家,因母親一直遭前男友姜男糾纏,10月間還遭姜男暴力相向,十分擔心母親的安危。
拒分手 醋男狠虐女方
警方追查,王女母女倆換通訊軟體帳號、臉書帳號,手機號碼也換,結果還是被姜找到,姜男先在7日晚間傳訊息給王女「你不回,我就自己去找你」,隔天一早就夥同謝姓友人把王女帶走。
女兒8日下午一度接獲母親簡訊「我沒事,睡一下晚點就回家」,但打電話給母親撥不通,不排除簡訊是在脅迫下所傳,女兒急著尋母,上臉書「爆料公社」PO文和姜男相片,請求熱心網友協尋。
警2天後救到人
苗栗警分局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及查訪,循線於10日下午在雲林一處偏僻倉庫找到姜男與王女,發現王女身體虛弱、兩眼瘀青、四肢多處瘀傷,甚至鼻樑被打到骨折,一臉驚恐癱在沙發上,警方立即將王女送醫。
警方調查,未婚姜男與42歲王女因買檳榔認識,交往3年,王女上月間提分手,姜不接受。王女說,她被姜、謝押上車,因她拒絕和姜復合,又在車上接到其他男子打電話給她,姜男當場痛毆她,她擔心安危,只好配合將手機關機。
警方將姜男送辦,姜承認打傷王女,表示過去每月給王女2萬元,因不滿10月初她另結新歡提分手,帶走她是想談復合,期間曾外出幫她買菸、消炎藥,未限制行動;檢察官訊後將姜男限制住居,警方協助王女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
-
涉嫌強押前女友上車的姜姓男子。(記者張勳騰翻攝)
-
苗栗警方循線在雲林縣,救出被打成貓熊眼、虛弱癱軟的王女。(記者張勳騰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