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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4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夏天到了,許多人喜歡到海邊或河邊玩水,台中市公告十一處危險水域,觀旅局提醒民眾切勿前往,以免發生危險,若勸導不聽,恐挨罰一萬到五萬元。
觀旅局指出,台中市公告十一處主要危險水域,包括太平區一江橋、蝙蝠洞、仙女瀑布、汴坑溪靠近護國清涼寺的中埔三、四號橋下方等頭汴坑溪水域;烏日區烏溪、貓羅溪及大里溪等水域;大肚區大肚溪(高速公路橋下)水域;東勢區東勢大橋上下游的大甲溪水域;東勢區沙連溪觀瀛橋附近水域。
還有,東勢區大安溪大峽谷水域(苗栗縣卓蘭鎮交界處);新社區及東勢區龍安橋、天福橋等附近大甲溪水域;和平區谷關到麗陽段、谷關神駒谷溪底、天輪電廠下方的大甲溪水域;石岡區石岡水壩集水區及上下游大甲溪水域;豐原區埤豐橋經大甲溪鐵橋至后豐大橋下游五百公尺處的大甲溪水域、角潭路角潭橋起至豐原大道止的軟埤仔溪水域、大甲溪取水口起至圓環北路的葫蘆墩圳水域、大甲溪取水口起至三豐路的八寶圳水域;大安區大安海水浴場。
觀旅局表示,十一處危險水域皆曾發生溺水意外,此外,夏季常有強降雨、驟雨發生,也不要前往野溪、河谷溪流、海邊戲水。市府每年四月皆會針對危險水域等進行聯合稽查,今年至五月底止已稽查廿一次。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