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墓園侵佔國有保安林地,趙藤雄被起訴。(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控於2003年起,在苗栗縣後龍鎮水尾里興建家族墓園「天水園」,但土地是農委會林務局管理的「國有保安林地」,苗栗地檢署10日依違反森林法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趙藤雄自1997年起擔任財團法人遠雄文教基金會(2013年更名為財團法人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下稱遠雄基金會)董事長,綜理該會會務。其利用基金會向苗栗縣後龍鎮公所認養苗栗縣後龍鎮水尾子段1048-10地號土地。
檢方指出,該土地現地籍重測為秀水段760-1地號,係原由內政部營建署新生地開發局管理、現改由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管理之國有保安林地,趙意圖為自己不法之利益,未經管理機關之核准或同意,於2009年秋季及2016年夏季期間,設置趙氏祖先之陵墓與金爐(占用面積各為10.92平方公尺、10.88平方公尺、68.39平方公尺、1.72平方公尺)而擅自占用國有保安林地。
經檢方偵查終結,對趙藤雄以違反森林法第51條第3項、第1項擅自占用國有保安林地罪嫌提起公訴。有關趙另於2003年、2005年、2006年春季設置其他趙氏祖先陵墓所涉擅自占用國有保安林罪嫌部分,因已罹於追訴權時效,則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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