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曾允逾6千萬全撥給後龍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日前宣布位在後龍鎮的「苗栗縣福祿壽殯葬園區」 啟用後,每年收取的三百萬元、前五年共一千五百萬元權利金將由苗縣府依獎補助機制回饋後龍鎮。但後龍鎮公所質疑,苗縣府二○一二年曾承諾,福祿壽園區給付的權利金及回饋金共六千一百六十萬元將全數撥給後龍鎮公所,如今卻跳票,痛批苗縣府缺乏誠信。
縣長:權利金等縣府有把關之責
苗栗縣長徐耀昌則反批後龍鎮公所無的放矢,強調自己已釋出很大誠意,任何回饋機制皆會給予後龍鄉親,且苗縣府對回饋金、權利金的使用有把關之責,將要求民政處成立「福祿壽回饋機制管理基金會」並訂定申請辦法,若地方有需求皆可向基金會申請。
將成立基金會 地方有需求可申請
後龍鎮公所表示,去年底曾致函苗縣府,要求在回饋機制未明朗前,不得營運。後龍鎮長朱秋隆也說,多次欲與縣長徐耀昌面談,但卻始終未獲得正面回應。但今年初苗縣府僅提出業者的「敦親睦鄰」計畫,對於回饋金及低收入戶回饋方案隻字未提,就發放營運許可,引發地方不滿。
鎮長:由縣府發放恐淪為私相授受
後龍鎮公所認為,按縣府二○一二年時承諾,應將四千萬元權利金及最低兩千一百六十萬元回饋金,一併撥給後龍鎮公所,再由審議委員會將經費妥善回饋受影響的鄰里。朱秋隆也質疑,權利金由苗縣府發放,若無透明審核機制恐淪私相授受。
民政處:縣長任期內按規定給付
苗縣府民政處長彭基山則表示,當年縣府簽訂四千萬元權利金分成十年給付,前五年每年三百萬元,共一千五百萬元,縣長針對其可能任期做規劃,但「不能替下任縣長做決定」,而回饋金因尚無法估算,故暫無規劃。
公所:政策應連貫 不應換人就轉彎
不過,後龍鎮公所則強調,苗栗縣府政策應該連貫,不應該因不同人當縣長就「轉彎」。而且既然殯葬園區營運已經成為事實,苗栗縣政府更應該針對環境、交通、空氣、水質、噪音等危害進行監測,並且定期公布數據,才能真正保障鎮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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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祿壽殯葬園區已於今年初獲苗縣府核發營運許可,後龍鎮長朱秋隆呼籲縣府,應信守承諾將權利金及回饋金撥給公所。(記者鄭名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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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長徐耀昌(前)則反批後龍公所無的放矢,強調已釋出很大誠意維持縣府承諾。(記者鄭名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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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祿壽殯葬園區已於今年初獲苗縣府核發營運許可。(記者鄭名翔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