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因利用職務詐財罪入獄服刑的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被控圖利甲山林機構,向市府人員施壓,讓「真愛花園城堡」建案,免水土保持計畫蓋樣品屋。黃與市府產發處漁農工程科科長林柏樹等5人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罪起訴,基隆地院認為樣品屋是臨時建築,無須水保計畫,判5人無罪。高等法院二審上午宣判,黃違反政治獻金法部分撤銷,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黃景泰先前被控以假單據虛報公帳,一審被判刑20年,高院依利用職務詐財等90罪、使公務員行使登載不實罪4罪,判黃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4年;上月20日,基隆地檢署發監執行。而黃景泰另被控涉月眉路拓寬案行賄部分,判無罪。
本案部分,檢方起訴指出,基隆市信義區全屬山坡地,甲山林機構代銷「真愛花園城堡」,闢建樣品屋未提出水保計畫,被罰6萬元。甲山林託黃景泰協助,請主管機關免除水保、雜項執照等申請程序。林柏樹等人,被控讓樣品屋工期提前2至3個月,涉變造、竄改已簽准的公文,使樣品屋順利通過。建商未提水保計畫直接蓋樣品屋可省86萬多元,檢方認為是不法所得。檢方在搜索黃景泰住處、辦公室時,扣得490萬6千元政治獻金。
一審時,法院認為黃是民意代表,受建商委託向市府承辦人協商,沒有圖利建商、教唆公務員圖利業者意圖。本案關於政治獻金部分,基院認定黃是2014年6月10日收500萬元政治獻金,時間點在政治專戶核准之後,未違反政治獻金法。
不過高等法院今認定黃收取獻金是在開設專戶「之前」,已違反政治獻金法第26條第1項「擬參選人違反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者」規定,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