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將在12月16日辦理投票,這也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後首次投票,引發政壇高度關注。新北市選委會表示,此次舉行罷免投票為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範圍涵蓋汐止區、金山區、萬里區、瑞芳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等7區,選舉人總共有25萬5551人,共有240個投票所,預計晚間7時前可開票完畢。
黃國昌所在的新北第12選區(汐止、金山、萬里、瑞芳、平溪、雙溪、貢寮),選舉人數為25萬5551人。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階段需取得10%選舉人連署,也就是2萬5551人,目前已經通過;第三階段選舉人總數要達1/4,即6萬3887人,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罷免案就成立。
值得一提的是,過往罷免的規定,第三階段的投票人數須有原選舉區選舉人之總數1/2以上,且採「絕對多數決」,同意票數須超過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投票數須達1/2以上。然而,2016年11月29日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通過門檻,第三階段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1/4以上就可通過罷免。
由於罷免的規則已經寬鬆許多,黃國昌是否會成為修法後第一個中箭落馬的立委,引發政壇關注。若投票通過,中選會將在3個月內辦理立委補選;若投票未通過,在本屆任內不得再對同一人提罷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