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將在12月16日辦理投票,這也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後首次投票,引發政壇高度關注。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則提醒,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投票人應攜帶本人有效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至指定投開票所投票;而本次共有240個投票所,預計晚間7時前可開票完畢。
黃國昌所在的新北第12選區(汐止、金山、萬里、瑞芳、平溪、雙溪、貢寮),選舉人數為25萬5551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第二階段需取得10%選舉人連署,也就是2萬5551人;第三階段罷免通過門檻,則必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票數達選舉人總數1/4以上,罷免案就成立。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也提醒投票人,因本次投票日適逢週六,投票當日原選舉區各機關停止上班,戶所原週六上午加值服務暫停1次,不受理補、換發國民身分證,僅派員留守處理一般查詢事項。
新北選委會也說,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9條準用第64條第1項第 5 款規定,罷免票簽名、蓋私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皆屬無效票,請投票人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投票工具圈蓋罷免票,勿於罷免票上「蓋私章」或「按指印」,以免造成無效票;同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