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2 12:2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63歲的林姓男子曾因密醫行徑被查獲遭送辦,今年6月在郵局時,被民眾目睹在櫃檯領錢的女子後方,直接掏出生殖器手淫,新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6月21日下午2時許,林男至新北市板橋區莒光郵局,見一名42歲熟女在櫃檯辦事,竟走到她後方「打手槍」,有民眾目擊錄影蒐證並報警,熟女一回頭撞見,嚇得花容失色呼救,員警到場過濾監視器,在公園逮回林男,將他扭送警局。
林男到案後坦承監視器畫面中的人是他,但否認犯行,辯稱沒有露出生殖器,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的右手放在褲檔前,並前後滑動,認定其犯行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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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的林姓男子曾因密醫行徑被查獲遭送辦,今年6月在郵局時,被民眾目睹在櫃檯領錢的女子後方,直接掏出生殖器手淫,新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