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竹科徐姓工程師去年4月間與友暢飲,不勝酒力路倒路旁,2警到場協助被他白眼還出口罵人,2警原不理會離去,結果他竟又路倒在草叢,多名警消到場處理,又遭他以三字經問候,只得扭送派出所,而他在派出所又罵全所警察,當場被移送法辦。工程師酒醒後,發現代誌大條,事後賠償警消18萬元求和解。新竹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40日,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有碩士學歷的徐姓竹科工程師(32歲),去年4月間某晚酒醉路倒在竹北一處十字路口,竹北分局2警員獲報前去處理,沒想到徐男對警方要求查驗身分證號碼感到不耐煩,罵處理警員「幹」,並表示自已可以回家,警方才離去。
只是徐男見2警離去,大搖大擺的走不到20公尺又躺在路旁的草叢。民眾發現2度報警,竹北警方發現他又躺在路旁,即要求不得躺在路旁需趕快回家。
徐竟大罵「我幹你娘,你說什麼?」、「來告我呀!」,還以三字經不斷辱罵處理的2名警員。警方見徐男已脫序,即打電話通知119到處協助送醫。徐男見2警將他扶起,掙扎扭動打中消防隊員,並接連以三字經辱罵現場6名警消人員,遭扭送回派出所。
徐男到派出所,又以三字經問侯全所警員,過程全遭警方密錄器拍下。徐男酒醒後,才發現酒後大出糗,不斷向警方致歉,但為時已晚遭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罪嫌移送法辦。
徐在法官開庭時坦承犯行,並願賠償遭無辜被罵數名警員18萬元,公然侮辱罪部份才獲撤告。法官認為徐男未體認公務員依法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應予尊重,竟當場侮辱執法的警員及消防員,影響社會秩序及公權力,法治觀念淡薄。念及終能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與警消和解,因此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40日,緩刑3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
竹科徐姓工程師酒後辱罵消防員與員警,遭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