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地面上、夾在樓層中的停車場常見於百貨商城,新竹縣竹北市高鐵特區內、某純住宅用的電梯大樓卻罕見地這樣規劃居民部分的停車位,導致這個社區公設部分要繳的房屋稅,竟有地下停車場免稅、地上卻要課徵的2樣待遇。社區管委會今天向縣議員陳凱榮陳情,陳凱榮要求縣府稅捐局清查有無類似狀況,統一向中央陳請放寬,也讓地面上的住宅大樓停車場免徵房屋稅。
新竹縣政府稅捐局初步了解,這個個案不僅在全縣是首次發現,就是在全國也應該算罕見。他們近期會向其他縣市稅捐局查詢有無類似案例,彙整各縣市共識後,再看應該如何處理。
縣府稅捐局局長彭惠珠直言,依照房屋稅條例,只要是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都是房屋稅課徵的範圍。停車場就是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物,自然需要課稅。
如果這個停車場又有營業行為,不管是在地面上還是下,統統都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如果沒有營業行為,純是住宅,就按住家稅率徵收。
只是當年財政部為了獎勵民眾,多多使用原來泰半只放機電設備的地下室空間,才用解釋令的方式,「例外」對大樓住戶的地下室停車場給予免徵房屋稅的優惠。
因是「例外」,換言之,地上停車場依舊要徵稅,而這也就是何以很多電梯大樓的集合式住宅之停車場都設計在地面下的原因。
事發社區管委會主委顧喬祺說,他們是最近6六年才交屋入住的新社區,240戶居民共有498個停車位,除了規劃在地下停車場,另有370多個分別設計在地面上2樓到4樓的空間。
他們過去繳納房屋稅並沒有特別注意到這近500個停車位,竟然有的要繳稅,一直到今年因為縣府調漲地段率、房屋標準單價、以及公告地價等,每戶暴漲約5000元,大家詳細一查才發現,地面上的停車場竟然要繳房屋稅。
而每戶根據公設的持分比例分攤這筆稅金,竟然平均要為這3層地面上的停車場繳納3000元左右,讓他們相當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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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買到地面上的停車位,最放心就是颱風季不用擔心地下停車場淹水,但是萬萬料不到,地下停車位可以免稅,地上停車位卻沒辦法減免。(記者黃美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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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新竹縣議員陳凱榮(右起依序往左)受理事發社區管委會主委顧喬祺、委員李昆哲的陳情後,要求縣府稅捐局應行文財政部,讓同樣單純自住使用的社區停車場,就算位於地面上,也該享有地下停車場等同的房屋稅減免待遇。(記者黃美珠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