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16:1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新豐鄉長徐茂淦遭指控以公所水溝工程交換,要求拆除業者吸收他老家的拆除費;因業者拒絕,徐便要求部屬開放新豐掩埋場3天給業者傾倒營建廢棄物,業者還去他老家載運營建廢棄物去倒,並送1萬5千元紅包給消潔隊員打通關放行,遭民眾檢舉,新竹地檢署依圖利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徐茂淦。
新竹檢方指出,新豐鄉長徐茂淦因弟媳名下的老厝拆除,今年3月間片面要求盧姓拆除業者,口頭承諾將水溝改善工程發包給盧男做為補貼,只是盧男將有價值物品的變賣後,不願吸收剩下的磚、瓦、水泥塊的廢棄物處理費,因此即要求徐協調負責掩埋場營運的林姓技士共商處置方式。
徐茂淦及林姓技士為節省支應徐家老宅拆除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議定由林姓技士安排於清明連假期間,利用掩埋場放假空檔,撥出3天違法放行,供盧姓業者調度,將徐家老宅廢棄物載運至新豐掩埋場內傾倒。林姓技士也配合鄉長指示,以「樹枝、樹葉」要求清潔隊員開立放行條,讓盧男可載運廢棄物進場傾倒。
盧男因載運數量過多,虧損過大,竟利用3天的空檔期間,另以每車8千元承攬北埔的營建廢棄物,載運到掩埋場傾倒,並送1萬5千元給在現場處理的清潔隊員花用。3天下來多達118台車輛載運掩埋場傾倒,其中徐家老宅廢棄物佔34台車,共近千公噸建築廢棄物,處理費52餘萬元,其中徐宅省下近20萬元處理費。
徐茂淦否認犯案,聲稱弟媳名下的老宅是請盧男拆除,拆除費是用拆除下來的鋁、鐵所得做為代價。而他指示林姓技士依規定辦理,沒有叫他安排清明連假期間讓盧男調度的車輛違法入場傾倒。不過,因證人指證歷歷,檢方仍將他提起公訴。新竹地院以無串證之虞,以40萬元交保侯傳。
檢方指出,清明節期間因垃圾成山,遭到民眾舉發;徐茂淦於案發後,為了卸責,再度利用鄉長的身分與權勢,要求被告林姓技士、盧姓業者在偵查調查中,做出對他較為有利的供述,犯後態度惡劣,依圖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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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依圖利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徐茂淦。(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