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羅姓夫婦找人頭登記土地所有權,暗地違法開發尖石鄉義興部落林地達2甲之多,打算當做露營區,遭人檢舉濫墾濫挖,檢警實地查勘才發現事態嚴重。新竹檢方今天依違反水土保持計畫法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羅姓夫婦將義興段的原住民保留地土地,登記在人頭所有人張男名下,找來工人開挖整地,準備開發成露營區。但該區為山坡地保育區,是林業用地,在整地前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縣府核可,才可開發。但羅姓夫婦未提水保計畫,逕自於2016年11月開挖,興建道路於平台及道路下邊坡構築擋土牆,開發面積2甲,直到隔年8月才被檢舉查獲。
檢警帶隊到現場查勘,發現土地邊坡裸露,甚至岩盤有露出情形,且邊坡坡面有產生沖蝕溝,坡腳有土壤沖蝕淤積及沖蝕溝情形,致水土流失。
檢方調查發現,羅姓夫婦為開發山坡地,竟未依水土保持法規定,逕自以挖土機在山坡地開挖整地,影響山坡地自然生態、水源涵養及國土保育,對水土保持之所生危害非輕,且開發2甲地,屢次經新竹縣政府及尖石鄉公所制止,仍繼續開挖整地,嚴重破壞森林保育及水土保持,並危及下方居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破壞國土,不是短期內可恢復,惡性重大。
檢察官:借名砍樹剷山頭 執法不力又罰太輕
承辦檢察官許大偉在起訴書痛陳,近年來露營夯,而露營地開發業者近視短利,以大型怪手等機具破壞現 有之地形、地貌,強行剷平山頭及所有原生樹種,強調360度無遮蔽星空,並大肆蒐購原住民保留地以借名方式登記, 設定高額抵押權及地上權方式之違法行為購買原住民保留地 ,干擾原鄉生活環境及自然生態,且露營地違法開發業者因行政機關執法不力與罰則太輕,又仗恃法院判決之刑度往往過輕,且得易科罰金,露營地違法開發業者認為有暴利可圖,因此違法開發山坡地及超限利用之情形屢禁不止,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示懲戒及端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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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姓夫妻在後山濫墾山坡地當露營區,新竹檢方起訴並建請地院從重量刑!(記者蔡彰盛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