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顏姓聯結車駕駛,去年10月駕車北上失控撞倒百公斤的限速標誌桿,標誌桿砸向南下內側車道,擊中40歲高姓男子駕駛的轎車,高男頭部受創送醫不治。(資料照,記者廖雪茹翻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50歲顏姓資源回收聯結車駕駛,去年10月駕車行經中山高北上湖口路段,為閃避突然從外側駛入中間車道的轎車,失控撞向中央分隔島,撞倒重達百公斤的限速標誌桿,標誌桿砸向南下內側車道,不偏不倚擊中40歲高姓男子駕駛的轎車,轎車車頂遭砸破,高男頭部受創送醫不治。新竹地院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顏男有期徒刑7月。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26日上午10點多,顏男駕駛資源回收聯結車北上,行經中山高85公里處,突然失控衝撞內側中央分隔島,撞倒分隔島上的限速標誌桿,標誌桿砸向南下內側車道,擊中高男行駛的白色轎車車頂,轎車車頂砸破一個大洞,高男頭部受創,轎車滑到路肩停下。
高男轎車上行車紀錄器錄下驚悚過程,高男原本行駛在南下內側車道,左前方看到聯結車車頭衝向中央分隔島,撞斷限速標誌桿,上百公斤標誌桿砸向駕駛座,擋風玻璃碎成蛛網狀。
警消獲報救援,高男卡在變形車體內,救護人員從後車廂將他拉出,但因頭部受創嚴重,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經到院急救仍不治。肇事顏男酒測值為0,供稱要閃避前車才失控。新竹地院判顏男有期徒刑7月。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