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00:2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悲情跨年夜!張姓男子找17歲女友小芳(化名)到租屋處跨年,沒想到小芳竟看上他的室友許男,竟趁男友熟睡時,以欣賞巨乳為由勾引許男到廁所內把玩,當場給男友戴綠帽;事後許男後悔偷吃「好友的女人」,反而引發小芳不爽,怒告許男強制猥褻,所幸檢方還原現場,戳破小芳腳踏兩條船的真相,全案不起訴。
小芳指控,許男是她男友張男的好友,2人在外租屋同住,去年跨年夜她去男友租屋處,竟被許男趁機強行親吻臉頰、撫摸胸部及下體得逞。
許男坦承,當天是張男叫他騎車去湖口車站載小芳一起跨年,張男睡午覺時,小芳用手機傳訊息跟他說她胸部很大,他就回說不然讓他驗證一下,小芳說好,就跟他一起進去廁所,他有問小芳確認是否可以摸,小芳有答應,幾秒鐘之後二人就離開廁所,絕對是你情我願,如果真的有強迫,她大可以發出聲音求救或推開,而且張男也在房間裡,一定聽得到;事後張男質問時,他也解釋,並對一時衝動摸了「好友的女人」感到抱歉後悔。
檢方查出,當天稍晚小芳以胃痛為由,支開許男出去幫她買藥,趁許男不在的時候跟男友張男激情床戰,卻完全沒說遭許男侮辱之事,亦即小芳跟許男從套房廁所出來後,仍繼續與許男共處一室過夜、用餐,均未向在場的男友表達遭到強制猥褻的信息,實在匪夷所思。
檢方發現小芳與許男的臉書通話紀錄,許男發送「傳你最迷人的照片給我可以嗎?」、「你今天穿啥顏色的?」、「可以看一下嗎?」等訊息給小芳,小芳則回覆「我沒迷人的照片」、「早安」等語,二人發生親密接觸之後,仍能以一般朋友狀態聊天對談,更與一般性侵害被害人事後對加害人強烈嫌惡之常情大不同。
檢方找來「戴綠帽」的張男作證,他說跨年期間小芳總共在他那邊3天,期間二人有吵架,因為小芳跟許男太過親密,走太近,二人都不睡覺,一直在聊天;小芳在他面前都沒有表現出被侵害的樣子;後來他又跟小芳吵架,小芳才說跨年期間有讓許男在廁所內把玩巨乳,事後更因許男向張男懺悔,讓小芳下不了台而怒告許男性侵,種種都讓檢方確認並無強制猥褻情事,最後全案不起訴。
-
新竹地檢署。(記者蔡彰盛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