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前蕃薯藤網路新聞、前民眾日報陳姓記者,陸續向業者以與地檢署、市府熟悉,可打通關節為由詐騙328萬元,新竹地院認為其犯罪計畫完整,嚴重破壞記者形象,更戕害民眾對司法公正的信賴,繼1月間刑庭依詐欺罪重判6年,並追繳犯罪所得外,昨天民庭再判他應賠償被害人73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陳知悉何姓友人所開房屋仲介公司遭人檢舉逃漏稅,佯稱須罰款5倍,亦即500萬元,但他可用300萬元解決,陸續騙走78萬元,後來會計師算出只要罰42萬,何男才驚覺受騙。
陳男則說,已於去年1月持何男所交付繳費單繳納勞保費用等共計4萬多元。
最後法官以何男被騙金額78萬元,扣除陳男已繳的4萬多元,判陳仍應賠償73萬餘元。
-
陳男被依詐欺罪重判6年,並追繳犯罪所得外,昨天民庭再判他應賠償被害人73萬餘元。圖為新竹地院。(資料照,記者蔡彰盛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