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新竹瓦斯公司收賄
〔記者蔡彰盛、王榮祥/綜合報導〕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劉馨正被控在擔任新竹瓦斯公司總經理期間,連續在高鐵車站、車廂收取廠商現金行賄兩百四十萬元,新竹地院上週依貪污罪重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半,褫奪公權八年。
劉喊冤 一定會上訴
劉馨正昨天說,自己被冤枉,直言廠商說法絕非事實,他一定上訴到底。
他說,廠商說招標後行賄,但廠商所指時間根本還沒招標,時間完全不對,廠商還指總經理幫忙設計規劃?請問什麼標案需總經理設計規劃?這根本不通。
檢方指控六十二歲的劉馨正,在擔任新竹瓦斯公司總經理期間,郭姓廠商因承包用戶瓦斯裝置、新裝、改裝工程等標案,一○一年十月起至一○三年間陸續交付劉馨正現金賄款。
此外,郭為求工程順利通過審核及迅速撥付款項,還先後行賄李姓維修組長一五七萬元、吳姓維修部經理六十五萬元,另以餐宴、有女陪侍酒店招待及現金行賄相關技士,以利工程順利通過驗收。新竹地院對同案共犯也均判刑。
擁有日本廣島大學經濟學碩士學歷的劉馨正,曾任高雄市政府建設局長、經濟發展局長、經濟部中小企業馬上解決問題中心主任,劉馨正後來當選高雄市議員。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