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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悚!男未戴安全帽撞到突開車門 遭輾爆頭身亡 – 我是在地人

驚悚!男未戴安全帽撞到突開車門 遭輾爆頭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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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 #市 #自由時報


男子開車門時與自行車騎士發生碰撞。(記者廖雪茹翻攝)

2019-05-30 10:07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停車開門一定要察看後方來車狀況!新竹縣竹北市一名侯姓男子將自小客車停在台一線路旁,開駕駛座車門準備下車時,與後方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的越南籍黎姓男子發生碰撞,黎男當場倒地後遭後方同向機車輾過頭部,雖緊急送醫急救,仍舊回天乏術。

警方調查,這起車禍發生在29日下午4點多,侯姓男子(34歲)駕駛自小客車,在竹北市中華路638號前路面邊線內(白線)停車熄火,不久侯男開啟駕駛座車門時,未戴安全帽的黎姓男子(23歲)騎乘電動自行車由中華路南往北方向外車道直行,直接撞上突開的車門,黎男當場倒地,結果遭後方同向騎乘機車的李姓男子(18歲)輾過頭部。

警方說,黎男雖立即經消防人員緊急送往東元醫院急救,仍在下午5點58分宣告不治。3方當事人經警方實施呼氣酒測及醫院抽血檢測,都沒有飲酒情事。黎姓男子現正由仲介公司協助後續聯繫家屬等事宜。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同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警方將侯男和李男皆依276條規定移送法辦。

竹北分局呼籲,車輛駕駛人或乘客開啟或關閉汽車車門應注意後方來車狀況;此外,駕駛車輛於道路行駛也應穿戴安全帽,以保自身安全,避免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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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侯姓男子開駕駛座車門準備下車時,與後方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的越南籍黎姓男子發生碰撞,黎男當場倒地後遭後方同向機車輾過頭部,送醫不治。(記者廖雪茹翻攝)</p>                                <p>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的越南籍黎姓男子撞上突開車門後,當場倒地又遭後方同向機車輾過頭部,送醫不治。(記者廖雪茹翻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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