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琬馨、王駿杰、何玉華、王孟倫/台北報導〕越來越多人使用電子煙戒菸,衛福部修法希望全面管制、開罰,去年底完成一讀,即將進行二讀審查,但立委不買單,質疑要降低傳統菸品對民眾危害,卻又全面禁止新技術。
我國目前對電子煙是以菸害防制法與食藥法進行規範。不過,電子煙的原料並非菸草,只能用菸害防制法第十四條不得為「菸品形狀」來規範;另食藥法是規範尼古丁成分,也就是說,若是不含尼古丁且非菸品形狀之電子煙,無法可管。因此,行政院院會去年底通過衛福部提出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全面禁止電子煙的製造、輸入、販賣、展示與廣告,且連加味菸也一併禁止,違者將開罰五至廿五萬元,若在禁菸公共場所吸食電子煙,開罰一萬元。此外,任何人不得供應電子煙相關物品予未滿十八歲者。
草案送交立法院進入委員會審查,朝野立委雖認同加強管制,但社會大眾對電子煙認識不足,須舉辦公聽會,了解各界意見。
降低菸害新技術 修法禁止無法理解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批評衛福部想降低傳統菸品對民眾危害,卻修法禁止新技術,「完全無法理解」;醫師出身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不贊成全面禁止,認為修法應有一致性,「若禁止電子煙,其餘對健康有害的糖分、酒類要不要也一併禁止?」林靜儀說,以法規強烈禁止某種特定物品,「這種泛道德性的立法,很有討論空間。」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則說,電子煙添加物多元,對人體的危害令她擔心,但電子煙管控困難,立法院應召開公聽會,了解相關科學證據後決定;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也建議召開公聽會,凝聚共識。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不反對加強管制電子煙,但應掌握控管標準,民眾才不會無所適從。
竹市、新北自治法規 禁止青少年吸食
中央尚未完成立法,地方政府則已陸續透過自治法規管制,但著眼於保護青少年,避免接觸菸品。
新竹市於去年十一月率全台之先制定「新竹市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 新竹市衛生局代理局長楊清媚指出,新竹市規範未滿十八歲者不得使用或持有電子煙,任何人也不得供應電子煙給未成年者,違者最高罰五萬元,另在禁菸場所禁止吸食或攜帶點燃電子煙,違者最高可罰一萬元。迄今有一違規案件,被處戒菸教育。
新北市一○五年八月制定「新北市菸品及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食電子煙,也不能在校園內持有,違者須接受戒菸教育,並針對父母或監護人罰鍰兩千元至一萬元。因尚未完成二讀,市府改以行政命令訂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禁用電子煙實施要點」,今年一月實施。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說明,實施要點包括校園禁用電子煙,學生使用電子煙者須接受戒菸教育,並通知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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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青少年使用電子煙,衛福部盼修法全面管制。 (記者方賓照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