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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11:4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竹市婦產科醫師蘇繼鴻,9年前替懷孕7週、有頭暈症狀的34歲鄭姓婦人看診,蘇未檢查出是子宮外孕,以為是骨盆腔發炎而只給她口服抗生素;鄭婦返家服藥後嘔吐,隔天送醫,術後15天不治。法院歷審曾讓蘇男賠錢緩刑,但最高法院今考量他沒有悔悟、未取得死者家屬原諒,自為改判1年4月定讞,必須入獄。
判決指出,2010年11月9日鄭婦因暈眩、下腹部劇痛,至其診所求診,蘇繼鴻以超音波檢查後,雖懷疑她有子宮外孕,但只開藥給她,叮囑她返家休息多喝水補充水分,鄭婦在家服藥後仍持續嘔吐,腹痛幾近休克。
鄭婦當晚由家人陪同再次至診所,因體力不濟無法自行下車走到診所,蘇繼鴻直接上車幫她施打止吐針,要她回家休息,未採取必要的檢查,也未安排轉診大醫院。
隔天凌晨,鄭女昏厥被送往台大醫院新竹分院急診,經15天搶救治療,仍在同月24日中午因腦部缺氧合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一審將蘇男判刑2年,二審維持刑度但給予他緩刑2年、須賠償死者家屬300萬元;高院更一審提高賠償金額為480萬元,仍給予蘇男緩刑5年;但高院更二審認定蘇男沒有悔悟、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獲取諒解,改判刑1年半,不予緩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考量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已有修法,比較新舊法後,撤銷原判決,自為判決改判1年4月,仍不緩刑,全案定讞,蘇男須入獄服刑。
<p>超音波產檢。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