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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俗稱良民證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這兩年申請人數激增,警方分析,與很多業者要求求職者出示良民證有關,尤以暑假是申請旺季,不少打工族或大學生都會申請。
新竹市警察局統計,二○一六年申請良民證約六千九百件,二○一七年八千四百件,二○一八年一萬一千多件,今年一到六月已超過九千三百件,預估會破一萬八千件。而所謂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一般輕微的刑案記錄不會列入,如易科罰金、緩刑期已過或酒駕者已易科罰金或已服勞役者五年內不再犯,也不會被列入紀錄。
不過,良民證的申請可指定某特定時間,例如僅申請廿五歲到四十歲間的刑案紀錄證明,能否因此做為「良民」的標準,仍有商榷空間,良民證頂多僅供參考,雇主不應有申請到良民證就是好人的迷思。
早年會到警察局申請良民證的,大多是出國留學或移民或申請美簽,但這幾年包括保全業、保母業、樂透經銷商、銀行、仲介或竹科園區廠商等雇主都會要求求職者出示良民證,也有中年二度就業,被要求出示良民證,使得申請人數逐年增加。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