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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原遴、解聘要點失效
〔記者廖雪茹/竹北報導〕針對新竹縣竹北市發生鄰長遴聘爭議,市長何淦銘昨天表示,經市務會議討論決議,即日起依循「新竹縣村(里)、鄰編組及調整自治條例」辦理,原「竹北市鄰長遴聘、解聘要點」失效,以給里長充分人事權,協助里務推動,維持里內祥和。
對此,有里長認同,表示過去有尊重資深鄰長的觀念,但是服務時間長並不代表績優或必獲續聘,依上述自治條例,鄰長任期與里長同,兩者同進退也可避免選舉因素干擾。
日前市民代表鄭建村在定期大會上質詢,指接獲數名前鄰長陳情未獲續聘,卻遴聘其他鄰、其他里的人或是他鄰的親友,質疑違法。
竹北市公所日前發文全市三十一個里,要求除特殊原因報公所同意外,非本鄰任鄰長者,六月一日前要更聘。有里長抱怨,少數鄰未能找到有意願的人,只好用暫代人選,新鄰長都經過市公所審核並已上任,要求更聘徒增紛擾。
建議儘量不用三等親
何淦銘表示,由於鄰長遴聘、解聘要點有爭議存在,決定依循新竹縣的自治條例辦理,全市六百七十多名鄰長由里長遴聘,受其指揮監督,並與里長任期相同,但建議儘量不用三等親,以免造成反彈。
竹北市公所民政課表示,建議鄰長遴聘本鄰的人,新竹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自治條例都有規定鄰長應遴聘鄰內的人,新竹縣卻未規範,建議縣府也能修正辦理;對此,縣府民政處長吳聲祺表示,會參考研議。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