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 14:41
〔記者鄭旭凱/雲林報導〕一名邱姓養豬業者開小貨車和無照騎機車的八旬老翁輕輕碰了一下,賠了3萬元後以為已經花錢消災,沒想到1個月後警方加開一張罰單導致他連生意都做不成,邱姓民眾哭訴,快活不下去了,真是欲哭無淚。
邱姓養豬業者今年4月間駕駛小貨車送貨時在西螺鎮一處產業道路和1名八旬老翁發生車禍,老翁傷勢不嚴重,經過調解邱姓民眾支付老翁3萬2千元和解。
邱姓民眾表示,車禍發生時他是直行車輛且騎機車的老翁根本沒有駕照,肇事責任歸屬應該相當清楚,但老翁受傷,他還是願意賠錢和解,但他也因為小貨車超載被開了一張罰單。
邱姓民眾指出,小貨車略微超過載重規定,被開了罰單合情合理,他也和老翁順利和解,不料事隔一個多月,他竟又收到警方開出的第二張罰單,因超載發生車因而致人受傷,依規定將吊扣駕照一年。
邱姓民眾表示,他靠養豬為生,沒有小貨車根本無法做生意,他認為自已只是和無照駕駛的老翁碰了一下車,沒想到竟丟了某生工具,相當不服,向警方和監理單位申訴也都沒有結果,只能向本報投訴。
雲林縣警局交通隊西螺小隊長王聰富表示,第二張罰單是監理站行文要求補開的,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之2規定,車輛因超載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雖然邱先生感覺肇責根本不在他,但超載卻是事實。
王聰富表示,警方的肇責初步分析研判並不具法律效力,邱先生只能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提出鑑定申請,只要能證明車禍事故發生的原因與車輛超載無關即可免除吊扣駕照處份,申請鑑定的費用是3000元。
邱姓民眾表示,為了繼續工作生活,他會送交鑑定,但這種申訴無門的感覺真的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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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駕駛發生小車禍以為和解了事,卻為了一張罰單可能導致無法工作。(記者鄭旭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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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上註記「因而致人受傷」,將被吊扣駕照1年。(記者鄭旭凱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