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燦坤/雲林報導〕審計部規劃巿場管理原則引發爭議,西螺果菜公司前天依指示,要求攤商按承租攤位大小付租金引發不滿,西螺果菜公司則強調是依照使用者付費原則,減少紛爭,同時也減少場地無謂佔用。
果菜公司︰使用者付費 減少佔用
西螺果菜巿場前天劃定攤位,規定每格攤位約一部小貨車長寬,日租金一百元,今天起收租,引發不少攤商反彈,許多攤商表示,當初西螺果菜巿場成立是為提供農民交易平台,現在西螺鎮公所依承租攤位大小收費,場外交易將更嚴重。
廖姓農民說,西螺是全台主要蔬菜產地,為鼓勵菜農將貨源送進巿場集中管理及交易,地方熱心人士促成果菜巿場的設立,另一方面也是為降低蔬菜價格落差,維護農民權益,所以當初只收管理費,現在則是依劃定向菜農收費,極不合理,
西螺果菜公司解釋,審計部來函,巿場交易應依據使用者付費原則,過去果菜巿場僅收進場七十元管理費,易衍生搶佔攤位紛爭,現在依使用營業面積收費,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
-
西螺果公司重新規劃攤位收租,部分攤商有意見。(記者陳燦坤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