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8 21:03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林姓男子自2014年起雞姦數名少男,大放A片及吸食毒品壯陽,強灌被害少年酒類、餵食混合型毒品,還拍下少年裸照,揚言要在交友群組散布,逼迫他們就範,雲林地院今天全案審結,判處14年徒刑,並認定罹「戀童症」,建議就醫接受心理治療。
雲林縣麥寮鄉林姓男子涉嫌利用參加陣頭機會性侵少男,經雲林地檢署調查受害者多達28人,遭雲林地檢署提起公訴,具體求刑有期徒刑30年。
雲林地院審理認定,林男讓少年口交、肛交,以手撫摸少年陰莖、身體等方式,對年齡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A少年在內共4名被害人做了性交或猥褻的行為共5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月至1年2月不等。
另外,林男對未滿18歲A少年在內的被害人,以行動電話拍攝裸露上身、陰莖或口交、以假陽具插入肛門的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數位照片及影片,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共40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月至1年不等;還讓未成年A少年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抓住未滿18歲的K少年雙手,違反K少年意願,拍攝裸露陰莖的猥褻行為數位照片,加重刑度共1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
檢方還查獲林男免費提供含有第三級毒品混合毒品的白色粉末給未成年G少年施用,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共1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
但合議庭認定林男沒有前科,且年幼時父親過世,母親離家,以工讀度日自立更生,家庭支持系統不完備,經送請精神鑑定結果符合「戀童症」診斷準則,建議被告持續就醫,接受心理治療,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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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罹「戀童症」的林姓男子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雲林地院重判14年。(記者廖淑玲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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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被查獲用來洩慾的情趣用品。(記者廖淑玲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