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12年 議會要求最終處置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雲林縣林內焚化廠營運與否爭議十二年,縣議會昨要求縣府提出焚化廠最終處置專案報告,議員砲聲隆隆;縣長李進勇表示,「林內焚化廠不可能焚燒垃圾」,財務解決後,拍賣、轉型都可以討論,終結雲林人夢魘。
環保局代理局長張喬維表示,林內焚化廠二○○二年採BOO方式由達榮公司投資興建;二○○六年前縣長蘇治芬宣佈焚化廠不營運,並終止契約,同年達榮提出仲裁,結果縣府須以廿九億五千萬買下焚化廠;二○一○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焚化廠環評有瑕疵,判決撤銷環評審查結論,焚化廠要啟用須先重新完成環評。
李進勇表示,焚化廠環評雖被撤銷,但縣府仍須履行仲裁結果,至今已賠償達榮公司卅六億三千多萬元,後續還要支付二億一千多萬元,鉅額賠償導致縣有地被查封拍賣,影響財政與縣政建設,是雲林夢魘。
李進勇表示,焚化廠已非處理垃圾唯一選項,縣內垃圾也將以MBT(機械生物處理垃圾系統)、MT(機械處理垃圾系統)方式解決,環保署應解除「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焚化廠推動方案」卅六億七千多萬元專案補助款限制,儘速撥款解決雲林財政困境。
張喬維表示,今年八月MT即可上路,每天可處理一百公噸垃圾,再視試驗結果規劃MBT系統,可不必依賴焚化廠,建立自主垃圾處理能力。
縣議員開砲 批環局答非所問
縣議員李明哲、陳俊龍、李建志、王又民、林聖爵等人對環保局專案報告內容並不滿意,抨擊「答非所問」,仍未具體提出焚化廠最後處置,同時質疑MBT處理垃圾成效,議場砲聲隆隆。
縣議員蔡秋敏、陳俊龍要求環保局推動MT、MBT等系統須到地方召開公聽會或是說明會,避免又造成垃圾風暴。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