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 #雲林 #自由時報
2019-06-11
雲林縣林內焚化廠於前縣長張榮味時期所建,二○○五年完工,同年前縣長蘇治芬上任,宣布不啟用。廠商達榮公司在二○○八年聲請仲裁,雲林縣府敗訴,被判應付達榮廿九.五億元,至今雲林縣被達榮公司申請查封拍賣的土地已逾十六億元;二○一○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林內焚化廠環評違法無效。
前任縣長李進勇上任後,雖曾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但一、二審連敗,最後李進勇決定不上訴,設立停損;李進勇任內雲林縣爆發垃圾危機,他一度有意重啟焚化廠環評,但也在各方壓力之下無疾而終。
林內焚化廠完工十二年,迄今未試車也從未用過,如果要重啟,需重新環境影評,內部設施恐必須更新補強,相關流程曠日廢時,至少得花上二、三年時間。(記者詹士弘)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