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大學新生紛紛入學,虎尾科技大學舉辦迎新活動,竟寄出家長同意書,要求家長簽署「若(子弟)因未遵守規定,至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概與貴校無關,並放棄法律上之請求權」的同意書引發爭議,遭家長怒轟廢紙一張,律師更直言沒有法律意義。
虎尾科大資訊工程系和休閒遊憩系聯合迎新,9月底活動舉辦前夕卻先要求學生參加活動需附家長同意書,且內容措辭嚴格,有「經本人同意,並囑其服從領隊指導,遵守團體規範,若因未遵守規定,至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概與貴校無關,並放棄法律上之請求權,特此證明」,引發不少家長質疑該家長同意書形同校方的「卸責證明」。
有家長還揶揄是不是因為該校沒有法律系,所以才會出現大學新生參加迎新活動還要設計這種家長同意書,讓人相當錯愕又不能接受,還有人直接po在網路上引發議論紛紛。
虎科大主任秘書胡智熊坦承校方的確有要求要附上家長同意書,只是該系參考校方範本改寫,但用語太強烈,已要求系辦重新檢討處理。
律師:法律上沒意義
律師林金陽指出,民法77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若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或許大部份大學新生都未滿20歲,但參加迎新營隊可屬生活必需,就法律上而言,根本不需要家長同意,校方此舉在法律上沒有意義。
林金陽強調,民法規定自由或權利不得預先拋棄,因此校方應該要教育學生設計活動要避免危險、冒險等不當行為,否則學生參加活動因人為疏失造成學生傷害,不論有沒有這張家長同意書,家長還是可以向校方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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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科大迎新要家長同意書,引發爭議。(記者廖淑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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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科大迎新要家長同意書,遭家長轟形同廢紙一張。(記者廖淑玲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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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科大迎新竟要家長同意書,法界人士說,在法律上沒有意義。(記者廖淑玲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