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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記者鄭旭凱、廖淑玲/專訪
高雄市長韓國瑜夫人李佳芬位在雲林的農舍違建引發爭議,她昨天表示,那只是給小孩子玩耍、一個單邊的投籃框架,被誇大成籃球場,實在太扯;而且自覺不妥,已主動拆除。至於當年購買農舍時,法令規定不必有農民身分,農舍百分之百合法。
李佳芬表示,位於雲林縣古坑鄉田心村的農舍是八十七年開始興建,八十九年取得使用執照,她並不是起造人,當年因金融風暴、房地產低迷,九十一年她想住到偏遠安靜一些的地方,才會買下。
李佳芬也說,在購買農舍時就有問過,不具農民身分也能買賣,所以才買下,否則怎麼過戶?購買農舍絕對合法,更沒有特權問題。
她表示,曾向農政單位詢問過,特定農業區屬台灣省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申請興建農舍應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廿九條規定辦理,農舍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十四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十%,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尺。
李佳芬表示,她古坑段農舍主建物建蔽率為九.九八%,總樓地板面積四二六.一一平方公尺,樓高三層,全部合於相關規定,所以過戶時才能順利領到建物所有權狀與使用執照。
李佳芬表示,由於古坑靠近山區、容易下雨,她為了讓小孩子有個運動的場所,加蓋了簡易的投籃架,這部分確實不合規定,但她早就主動拆除,並非媒體報導後才拆除。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張鴻猷表示,農發條例在八十九年一月廿九日修正過後,任何人都可自由買賣農地和農舍,若農舍農地是在九十一年左右購買,不會有違法問題。本案尚需比對以往及現行法令規定與作業程序,未確定何時前往農舍現勘。
<p>高雄市長韓國瑜夫人李佳芬。(李佳芬提供)</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