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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縣為落實資源垃圾回收及垃圾減量政策,即日起執行垃圾破袋稽查,民眾若未落實分類將拒運;不過有民眾發現,環保局官網資訊與縣長臉書的廚餘定義不同調,環保局表示,會將回收物及廚餘版本統一。
7月起開罰 最高罰6千元
環保局說,縣內積存未處理垃圾逾四萬公噸,每天新增垃圾量由去年每天兩百八十噸增至三百噸,為減輕垃圾危機壓力,即日起實施垃圾破袋稽查,民眾若未落實分類將拒運,七月起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希望在年底前能將每日垃圾量減至兩百五十噸。
縣議員王又民表示,縣長張麗善臉書與環保局網站貼出的廚餘文宣不同調,有的說廚餘不含骨頭、魚刺,有的說硬殼骨頭就是廚餘,包括貝殼、牡蠣殼,造成混亂。
環球科大環境資源管理系副教授陳泰安則說,依規定塑膠材料一定要回收,但有些清潔隊不收保麗龍,願意回收大紙箱,有些紙類就不收。
陳泰安幫環保人員緩頰表示,回收應從「源頭管制」,有很多的產品以複合材料製造,看似可以回收,事實上並非回收品,環保署應從產品生產源頭管制,要求以環保材質製造,才能降低回收成本,提高回收率。
環保局說,基本上骨頭、魚刺屬於廚餘,但雲林廚餘都送二崙清潔隊瀝乾,因缺乏粉碎設備,如果廚餘中含太大的骨頭,設備易故障,基於現實處理能力考量,暫時將骨頭排除在廚餘外,未來有預算添購粉碎設備後,骨頭就可納入處理。
廚餘、回收物 環局定標準
環保局強調,目前有爭議的廚餘,如動物屍體、茶包及中藥包外包裝、大骨、魚刺等不回收;免洗筷、吸管、紙尿布、衛生紙(棉)、電子發票、砂紙、塑膠光面廢紙、各類球類、複合性材質玩具、餅干零食等複合材質塑膠、布偶、其他布類物品、魚缸、鏡子、強化玻璃、白板、電話卡、各種筆類、橡皮擦、陶瓷磚瓦,都屬無法再利用的垃圾。
雲林縣今天起執行垃圾破袋稽查,未落實分類即拒運,但仍有不少民眾對廚餘及回收物的認定有質疑。(記者詹士弘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