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男組「快打群組」,將被害人拖出去打。(記者詹士弘翻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八年級生鄭男自封雲林「鄭太吉」,招同學組「快打群組」,靠販毒、詐騙為生,開槍、砍人樣樣來,平時以福特野馬當代步工具,身上行頭上百萬元,雲林警方掃黑,鄭男被捕時竟變個樣,痛哭求饒,泣不成聲。
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科偵隊長劉丁心表示,去年4月在斗六偵辦一起PUB開槍示威,搗毀店內桌椅等暴力事件,事後鄭男胞兄與旗下郭姓小弟持2把手槍向斗六分局投案,惟經追查後發現所繳交槍枝,其6千元購入的道具槍,非案發時持用槍枝,警方決擴大深入追蹤。
經警方調查後,發現鄭嫌自封為「雲林鄭太吉」,鄭嫌與旗下小弟暴戾、兇殘成性,在斗六、西螺等地另涉多起傷害、妨害自由、毀損等暴力案件,包括2月5日因有人在臉書與其互嗆,居然夥眾20餘人前往被害人住處將其拖出,並予以痛毆。
鄭嫌自稱是雲林「鄭太吉」,臉書上po的是張磨刀的相片,同夥都是高中同學,他在line群組成立「快打群組」,平時用line指揮同夥辦事。
5月2日全國掃黑專案期間,警方前往雲林、台中、彰化、台東等鄭嫌及集團成員住居所、幫眾聚會處所執行拘提、搜索後,帶嫌犯15人,分別查扣福特野馬等自小客車4部、愷他命514.5克、咖啡包183包、長槍子彈3發、番刀及棍棒一批、行動電話、筆電、網路分享器、隔音泡棉、新臺幣現金、黃金項鍊、戒指、鑽石、沛納海名錶等贓證物。
鄭嫌到案後,一改平時凶惡態度,竟向警方痛哭求饒,與平時逞凶鬥狠氣焰大不相同,全案依組織犯罪、槍砲、毒品、詐欺等案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嫌鄭男與共犯黃男因犯罪情節重大,事證明確,獲裁定羈押禁見,其餘則分別以3到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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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起出大量犯罪工具。(記者詹士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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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