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士弘、葉永騫/綜合報導〕雲林縣警察局2線3星的民防管制中心主任蔡福源,大年初五酒後開車,把自家的自小客車移到住家門前,倒車時撞倒鄰居停放路旁的機車,鄰居堅持提告,蔡員酒測值0.52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蔡員被罰5萬元,緩起訴一年。
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余鴻恩表示,蔡福源為民防管制中心主任,之前也擔任過督察室風紀股長,雖然肇事非上班時間,但知法犯法,有損警察風紀形象,考紀會昨做出處分,記2小過,調非主管職務。
余鴻恩表示,蔡福源前天下午在斗六市保庄里後庄路,酒後駕駛自小客車,倒車時不慎撞倒停放路旁的鄰居機車,鄰居發現後堅持提告,由斗六分局長平派出所移送地檢署偵辦。
蔡福源表示,初五是春節連假最後一天,親戚來訪時喝了點酒,由於太太下午3點半要上班,他到停車場把轎車移到住家門前,不小心碰撞鄰居停放的機車,雖然沒有人員受傷,但酒後開車就是不對,對社會及警察形象有負面影響,他向大眾鞠躬道歉。他還說,長官在春節前一再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他沒有做到,也對不起長官。
高雄偵查佐 酒駕撞前車
而高雄三民二警分局偵查隊賴姓偵查佐2月19日在屏東的火鍋店與朋友聚會小酌後開車返家,在新園鄉港西抽水站附近,疑因低頭撿東西時分心,追撞前方小貨車,賴與小貨車楊姓駕駛輕傷送醫,賴員酒測值0.68毫克,也被屏東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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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福源酒後駕車,向社會大眾致歉。(記者詹士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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