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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3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等了十三年雲林縣湖山水庫保護帶以上林地承租戶補償終於有解,每公頃含林務局租地回收補償共一百卅八萬元,湖山水庫損農自救會會長吳東城表示,結果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湖山水庫位在雲林斗六、古坑境內,二○○六年動工、二○一四年大壩工程完工、二○一六年下閘蓄水進入試營運,總蓄水量五千多萬立方公尺,主要供應雲林地區用水。
陳情13年 日前協調有共識
吳東城指出,湖山水庫原來的林地有許多承租戶耕作,淹沒區有徵收補償,淹沒區以上沒徵收,而且水庫工程動工後禁止水庫保護帶以上林地承租戶進入耕作,每次陳情相關單位都以會補償,完工後即可進入耕作等理由敷衍,完工後承租戶則不能繼續耕作。
吳東城表示,水庫保護帶有三塊林班地約有一百六十公頃承租戶一百多戶,主要栽種麻竹筍、柳丁、文旦、蔬菜等農作,許多農民已承租數十年,甚至是賴以維生,水庫興建後無法耕作收成,自救會陳情訴求比照農地發放補償金,十三年來陳情、協調多次都沒共識。
立委劉建國繼年初召開協調會,日前再邀集水利署及其他相關單位與自救會成員協商,水利署同意含林務局回收租地補償金每公頃補償一百卅八萬元,劉建國指出,結果會提報水資源作業基金管理會審議,再簽報經濟部核准後即可發放。
吳東城說,許多承租戶年事已高,甚至有三分之一承租戶有經濟壓力早已搬離,很感謝劉建國委員多年奔走協調,承租戶對結果雖不滿意,但也都可以接受。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