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49歲邱姓男子喝了一瓶高梁酒後,騎電動機車外出閒逛,因闖紅燈被北港派出所警員攔查,酒測值高達1.13毫克,聽到會被移送法院,邱男滿臉懊惱,警方呼籲,春節親友聚餐,不要喝酒開車,酒後騎電動車一樣觸法,會被罰款及移送。
北港派出所警員江奕陵、林佳燕昨天下午巡邏行經義民、中正路口,停等紅燈時,對向一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迎面而來,員警將騎車男子攔下,發現男子滿身酒味、滿臉通紅,酒測值高達1.13毫克,將邱男帶回派出所偵辦。
北港分局長廖志明表示,電動自行車因免考照,已成為許多民眾代步工具,甚至也有孩童騎著上街,但電動車屬動力交通工具,酒後騎乘若酒測值達0.15到0.25毫克,可罰款300至600元,超過0.25毫克,即觸犯公共危險罪,仍會依法送辦,呼籲民眾勿存僥倖心態,酒後不要駕車,以免害人害己。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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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因酒後騎乘電動車闖紅燈,被員警攔查酒測值達1.13毫克,訊後被移送法辦。(記者黃淑莉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