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太平分局偵查隊長蔡宗熙,27日凌晨酒後駕車,行經台中西屯區時,被自己人攔查酒測,蔡宗熙當時配合攔檢但選擇拒測,當場被扣車,並將面臨9萬元的罰款,因身為執法人員卻酒駕,昨天下午警局已記過兩次,並調為非主管職,轉任刑警大隊專員,太平分局今天對此表示遺憾,將加強宣導防制員警酒駕案件發生。
據了解,太平分局偵查隊長蔡宗熙26日晚間休假,當晚10點受退休同仁邀請,前往西屯區一家餐廳聚餐,席間喝了一些啤酒,昨天凌晨1點多酒後開車返家,行經西屯區協仁街與朝馬路口時,遇第六分局員警攔查,當時配合受檢,因顧慮有喝酒選擇拒測,攔查員警依法填單告發並吊扣車輛。
太平分局副分局長李克芬今天表示,蔡隊長酒駕違反「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警局昨天就核予記過兩次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調派刑警大隊專員,對於同仁酒駕做出不良示範深感遺憾,將加強員警相關法令及風紀教育,以有效防制員警酒駕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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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分局偵查隊長蔡宗熙,27日凌晨酒駕遭攔查,當場選擇拒測,昨天已記過調職。(記者陳建志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