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郭姓員警攔檢疑似闖紅燈女騎士,女騎士哭泣哀求不要開單,郭員竟暗示「不開單有什麼好處?」、「選擇開單還是『那個』?」,又要求抱抱,突然偷襲女騎士胸部1至2秒,最後沒開單,女騎士事後報警處理,台中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6月徒刑、併科6萬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36歲郭姓員警104年10月14日下午,騎警用機車外出執行家戶查訪,在西屯區廣福路與廣福路261巷口,看到一位妙齡女子疑似闖紅燈,他加速趨前在中科路口攔檢女騎士。
女騎士面容哀淒哭求不要開單,郭某立即安慰她幾句,然後反覆提示「我若不開單有什麼好處?」,然後竟要求女騎士與他到別處,兩人各騎機車到中科路迴轉道橋下,又暗示「選擇開紅單還是『那個』?」,女騎士回說「可以不要嗎?給LINE可以嗎?」,郭員還有點不耐煩再重複「選擇開紅單還是『那個』?」,女騎士面有難色,並不願意接受。
郭員見女騎士不願意「那個」,又說「那可以抱抱嗎?」,女騎士為了免開單,勉強與郭員稍作擁抱之姿,雙手打開準備與郭員抱抱,但郭員哪能滿足!突然伸手從中間過來抓她胸部,她被嚇到上半身向後傾,因為她都不答應郭員的請求,兩人在現場沉默一段時間,郭員才放她走。
此案有調閱一處監視器,隱約有拍到兩人站立在橋下情形,雖未清楚拍下抓胸鏡頭,法官認為被害人描素過程與監視器內容相符,所言可信度很高,而事後被害人未被開單,兩造也從不認識,沒有理由故意誣陷員警,被告犯行明確,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6月徒刑、併科6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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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記者楊政郡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