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雲林縣莊姓女子與陳姓丈夫育有3女,但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丈夫脾氣不好,經常對她拳腳相向,已聲請通常保護令在案,107年元月又被丈夫毆打而在警局做筆錄後,帶著3個月大幼女離開,兩天後卻發現將女嬰遺棄在台中市逢甲公園,所幸路過民眾發現報案,莊女被依遺棄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莊女(40歲)與陳男是夫妻,育有3女,但長期因經濟狀況不佳,陳男脾氣暴躁,106年莊女已向雲林地院聲請保護令在案,不料陳男還是沒有收斂,107年元月又因經濟問題,陳男又對莊女動手動腳。
莊女到雲林警局台西分局完成違反保護令筆錄後,帶著才3個月大的女嬰也不趕回家,直奔台中市投靠友人,但認為自己養不起這個小孩,元月8日上午在台中市西屯區逢甲公園,竟把無自助能力的女嬰放在電話亭內,希望讓好心人撿走。
當天上午11點陳姓民眾發現報案,警方循線追查,警方有發現她搭計程車到逢甲公園,及又搭計程車離去的畫面,且洪姓友人也供稱,莊女在電話中有說孩子已經送人了,莊女也坦承犯行,表示她自己都養不飽,沒有能力養小孩,希望讓好心人撿走,可以過安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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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差又遇暴力夫,莊女遺棄幼女在台中市逢甲公園前電話亭,今天被起訴。(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